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精神,为落实人才兴教战略,为芙蓉幸福教育提供人才保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高级人才、名优骨干教师22名,学前教育教研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芙蓉区委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芙蓉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区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区委编办全程参与,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管理办法及待遇
(一)招聘录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二)招聘录用人员的岗位等级待参加用人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高级人才享受以下政策:①不受开考比例限制;②免试教,面试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③应聘成功者,若配偶为在职在编人员的,经考察合格后,可办理随调手续。
(四)招聘录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芙蓉区教育系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高级人才(无学科要求)要求有五年及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不含兼职、实习、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且目前仍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工作。名优骨干教师要求有五年及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全日制普通中小学与招聘岗位一致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不含兼职、实习、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且目前仍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工作。学前教育教研员要求有五年及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幼儿园工作经历(不含兼职、实习、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且目前仍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教师。
(二)具体条件
1.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教研员要求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或教育学。
2.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和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教研员应具备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证:报考语文、学前教育教研员岗位的,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应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年龄:1982年5月4日以后出生,高级人才、学前教育教研员可放宽至1977年5月4日以后出生。
(三)岗位条件
高级人才应具有以下资历条件之一:
1.特级教师;
2.正高级教师;
3.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首席名师、名校长或学科带头人;
4.省级芙蓉教学名师。
中小学名优骨干教师应具有以下资历条件之一:
1.省中小学未来教育家高端研修班成员、省青年精英教师高端研修班成员、省中小学“教育家孵化”高端研修班成员;
2.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魅力教师等综合性荣誉;
3.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首席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
4.近五年(2017年1月1日以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业务部门组织的与报考学科一致的课堂教学竞赛(不含微课、说课比赛等)获得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学前教育教研员应具备以下全部资历条件:
1.担任园长或业务副园长3年(含)以上;或担任教研主任、保教主任5年(含)以上(截至到2022年8月31日);
2.具有园长任职资格证;
3.具备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同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①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名园长、名师工作室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②在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所属教研机构组织的学前教育业务类竞赛获一等奖以上;或承担过省级及以上优秀案例展示活动;
③主持或主要参与(排名前五)地市级以上课题或参与省级以上课题(课题为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研机构规划课题)。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岗位及计划
学段 | 类别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计划数 | 工作单位 |
中小学 | 高级 人才 | 1 | 不限学科 | 3 | 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
小学 | 名优骨干教师 | 2 | 小学语文 | 4 | |
3 | 小学数学 | 4 | |||
4 | 小学英语 | 2 | |||
5 | 小学体育 | 2 | |||
初中 | 名优骨干教师 | 6 | 初中数学 | 3 | 一中双语实验学校 |
7 | 初中英语 | 1 | |||
8 | 初中化学 | 1 | |||
9 | 初中历史 | 1 | |||
10 | 初中生物 | 1 | |||
学前 教育 | 教研员 | 11 | 学前教育 教研员 | 1 | 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
合计 | 23 |
开考比例:各岗位(高级人才除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含3:1),高级人才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名优骨干教师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将岗位计划数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学前教育教研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六、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考核(含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具体时间及安排如下:
(一)发布公告
4月15日,在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5月5日—5月7日,共三天,每天9﹕00-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请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furongedu.cn)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招聘简章为准。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要求,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3.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各项资料原件的扫描件:①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③学历证、④教师资格证、⑤普通话证、⑥任教经历证明(参考附件1和附件2模板)⑦符合高级人才、名优骨干教师资历条件之一的材料(证书或文件等)⑧符合学前教育教研员应具备资历条件的所有材料(证书或文件等),要求上传的图片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M。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及资料进行初步审核。请报考人员在5月5日-5月7日(9:00-17:00)期间注意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相关信息,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因报考人员个人提交的资料有误、缺失或上传的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识别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导致不能正常参考的,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四)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为5月11日—5月12日共两天(每天9:00-17:00)。为保证参考率,本次招聘考试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方为完成报名,逾期不能进行补缴。因个人原因不能参考的,考务费不予退还。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报名网站。
(五)考核
1.考核时间暂定5月28日(周六),考核前将进行资格复审,请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考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高级人才考核以面谈的方式进行,名优骨干教师考核以面试、试教的方式进行,小学体育岗位增加专业技能测试,学前教育教研员考核以面试、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见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furongedu.cn)上通知。考核总分为100分,85分为合格线,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考核总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进入体检程序。
(六)体检
1.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按照考核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的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总分高低依次递补一次。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如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放弃则不再递补。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采取信函电函、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
3.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总分高低依次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
(八)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委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疫情防控要求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报考人员进入考场前均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具体见附件(附件3:2022年芙蓉区公开招聘中小学高级人才、名优骨干教师疫情防控方案,附件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5: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招聘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考生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疾病筛查工作,并在招考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八、纪律要求
1.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聘用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等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对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
1.本次招聘考试各个程序的具体安排、通知、相关信息等均通过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furongedu.cn)予以公示,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不再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聘用人员中原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原有社保关系由个人负责接续。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由芙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业务咨询:芙蓉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731-84683254
0731-84683244
监督电话:芙蓉区教育局监督审计科 0731-84683253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683537
技术支持:
教师招聘客服(微信扫码)
芙蓉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0731-84896530
附件:
3.2022年芙蓉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疫情防控方案.doc
芙蓉区教育局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5日
原公告链接:
http://www.furong.gov.cn/affairs/xxgk/gov1/jyj/jyj/202204/t20220415_105336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