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打造一支后劲充足、持续发展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的需求,拟面向全省高薪引进名优教师15名,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计划
(一)高中学科 带头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学科各1人。
(二)职业教育“双师型”名师:化工、生物医药、机械等3个专业各1人。
(三)初中学科教研员: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等5个学科各1人。
(四)津市一中执行校长1人。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及职业规范的行为。
2.省内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或特别优秀的民办学校(或校外教培机构)人员。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职的政治素养、身体素质和心理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引进的高中学科 带头人,要有担任省级示范性高中相应学科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是市州级学科 带头人,或市州级名师工作坊(室)坊主(主持人),或省级特级教师。
2.引进的职业教育“双师型”名师,要有该专业在中等职业教育及以上学校满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具有高级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非教师系列的,具有该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该专业相关工种高级工以上(不含高级工)职业资格,或具有市州级及以上“双师型”教师证书、省级专业带头人、市州级及以上技能大师、芙蓉工匠、产业教授(导师)。
3.引进的初中学科教研员,要有担任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学工作5年以上经历,具有相应学科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突出的教研能力。
4.引进的津市一中执行校长,要有省级示范性高中正职3年或分管教学副职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引进的民办学校(或校外教培机构)优秀人员,需要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等级证。在教育及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民办学校(或校外教培机构)有5年以上高中学段相应学科的全日制教学经历。辅导的考生有一定的“双一流”高校录取比例,或主持(或主要参与)的教研课题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奖励(查看文件通报或证书)。
三、引进程序
(一)应聘报名:应聘者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电子档案投递报名。
(二)资格审查:应聘者携带报名时发送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后通知考察面试。
(三)考察面试:教育局成立考核小组,采取实地考察和教学评估的形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察面试,确定引进名优教师名单,并报教育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岗前体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五)办理入职:体检合格后,在编在岗教师办理工作调动及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协议。非体制内人员直接签订聘用协议。
四、引进待遇
凡引进的学科 带头人、职业教育“双师型”名师、教研员、市一中执行校长,签订聘用协议,首次聘用期为3年,到岗工作后享受以下待遇:
(一)引进的在编在岗教师。在编制人事关系调到我市教育系统后,按其所获得的专业技术职称直接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并按照聘任的岗位等级享受国家标准工资待遇及津市市地方性津补贴,聘期内同时享受一定额度的人才工作补贴,达到后述相应层次的薪酬标准。引进的非体制内人员,按后述标准实行年薪制。
(二)市级学科 带头人、“双师型”名师或市级名师工作坊(室)坊主(主持人)。每人每年给予50万元的薪酬;省级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每人每年给予60万元的薪酬。
(三)引进的学科教研员。每人每年给予50万元的薪酬。
(四)引进的津市一中执行校长。每年给予80-100万元的薪酬。
(五)引进的上述名优教师,在聘用期内提供一套人才公寓的使用权。
(六)聘用合同期满后,测评和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七)凡确定聘用的在编在岗教师,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协调办理正常调动手续。其已婚配偶,或者其子女为国家正式职工,如愿意调入津市市工作,也可协调办理调入我市对口相关单位工作,并协调办理子女入学及户口迁入。
五、考核办法
(一)高中学科 带头人考核办法
1.所教学生在当年高考中有1人进入万分之一(或语文130分及以上不少于2人,英语、数学140分及以上不少于5人,生物及化学赋分后95分及以上各不少于3人,物理90分及以上不少于3人)。
2.学年目标没有达成,与本校学科 带头人同等待遇;达成以上基本任务,兑现目标待遇的100%。
(二)津市市职业中专学校“双师型”考核办法
按照岗位的工作要求,全面考核双师型名师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业绩成果、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以及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满分100分。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4个档次,分别计90分以上、75--89分、60--74分和60分以下。按100%、80%、70%、50%等4个档次兑现奖励。
1.职业道德与工作态度(15分)
主要包括: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精神、工作责任心、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团队协作精神和遵守规章制度等情况。
2.完成工作量情况(20分)
主要考核承担工作任务量、完成情况。完成同级同类平均工作量的计16分(占80%);超过平均工作量,每超过1%加0.5分,最高20分;低于平均工作量的,每低1%,减0.5分。
3.业绩成果(60分)
重点考核完成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包括工作质量、表彰与奖励、解决学校专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或难题、业务科研项目与工程项目、人才培养、论文论著与业务技术总结等。
(1)工作质量(30分)。根据该类岗位年度分解的目标质量标准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实践能力和教学能力。
①能够熟练从事实践性教学工作,熟悉本专业企业的产品、工艺、生产加工过程等,能够承担企业要求的咨询和培训任务,能够进行课程开发,从而适应教学和校企合作的需要。
②熟练掌握职业教育的教学规律,能够按照职业教育的特点进行课程改革和教学设计,能够按照职业教育的教学法实施教学活动。
(2)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20分)。能够引领专业建设,注重专业教师团队建设,指导本专业教师工作学习业务提升,积极实施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等。
(3)教学科研(10分)。主持、承担省级及以上教研课题项目顺利结题,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科研成果应用推广(5分)。主持、承担的科研项目或技术研发项目的成果得到推广应用,并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
(三)学科教研员考核办法
1.工作态度:责任心强,对工作积极付诸行动;求知欲强,把知识用于工作实践;理解群体目标,乐于参与协作团队解决问题;遵章守纪,执行教育法规。
2.工作能力:创新,通过自己摸索提出新的观点,解决教学实践问题。开展中考、高考研讨每年不少于2次。做专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次,有讲稿、ppt。每学年听课不少于80节,指导评课不于40课。指导学校教研组或备课组活动不少于8次。
3.工作业绩:主持常德市规划课题或参与省级及以上规划课题一项以上。撰写论文获省一等奖或公开发表每年不少于1篇。指导帮助相关学科提高教学质量,三率在常德市排位均提升30%以上。
(四)津市一中执行校长考核办法
聘用第一学年高考考入清华大学(或北京大学)1人,第二学年2人,第三学年及以后每学年3人。学生高考考入“双一流”学校人数不低于本校参考人数的10%。学年目标没有达成,只享受目标待遇的四分之一;达成以上基本任务,兑现目标待遇的100%。
六、其他规定
引进的在编在岗名优教师,根据其意愿,可以纳入正式在编事业人员统一管理,其岗位不受聘用单位的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也可以实行聘用制。
引进的民办学校(或校外教培机构)非体制内人员,实行聘用制。聘期内完成或超额完成前述目标任务,聘用期满后,本人有意愿且聘用单位有需求,可以采取定向招聘的方式,组织专项招聘,录用后纳入我市正式在编事业人员统一管理。
七、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津市市教育局。
津市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