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鼎城区2021年下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与岗位计划数
招聘单位为鼎城区第一中学和鼎城区农村学校(点校),拟招聘教师9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不诚信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岗位条件及数量
见附件1:2021年下半年鼎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及数量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11月16日-11月24日)。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11月25日-11月27日)。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到鼎城区教育局报名,报名费100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2021年下半年鼎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在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2021年11月30日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四)确定开考岗位比例。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紧缺学科岗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区人社局批准,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五)领取《准考证》。请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2021年12月8日8:30-17:30凭本人报名缴费发票、身份证到鼎城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考资格。
(六)考试。考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说课,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该岗位面试比例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形成有效竞争岗位(相同学科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且不得低于60分;没有可比较的有效竞争岗位(相同学科岗位)的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12月中旬)。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八)考察(12月下旬)。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九)递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区人社局批准,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壹次。
(十)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区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报《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经区教育局审核,区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一经聘用须在鼎城区教育系统单位服务至少满5年。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五、组织、纪律与监督要求
(一)加强领导。招聘工作在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区人社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区教育局负责组考工作。
(二)加强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本公告规定的程序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纪律规定,认真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疫情防控。根据国家、省和市相关新冠疫情防控规定,应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当地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近期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现场报名及参加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的应试人员、湖南省外应试人员,均应提供现场报名或考试当日24小时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其他报考人员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参考。现场报名及考试期间,报考人员应自觉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并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6-7384915(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36-7376951(区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36-7376036(区纪委监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组)
0736-7395586(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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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s://www.dingcheng.gov.cn/zwgk/fdzdgknr/rsxx/content_221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