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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B、D、E类岗位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4浏览次数:4641

根据《2021年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B、D、E类岗位笔试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小学语文-B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其他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最后一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凡经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8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三、资格审查地点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和平小学(学府路与沿江路交汇处,九华湖中华德文化公园旁)惠和楼五楼。

四、资格审查内容

(一)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

1.从报名网站打印的《2021年湘潭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可使用公告提供的模板或提供《聘用合同》,此项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须提供); 

3.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①身份证;

②本人户口簿(此项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须提供);

③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完整的就业推荐书);

④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⑤普通话等级证书;

⑥笔试准考证;

⑦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证(此项作为报考初中教学兼财务-D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须提供);

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4.报考E类岗位的考生需现场签署《择业期内未落实用人单位的承诺书》。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需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审,代审人员需提供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依据、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递补

因资格审查对象本人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招聘单位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资格审查期间电话无法联系者,视同放弃递补资格。

咨询电话:经开区教育文卫局0731-52379377

           经开区党群工作局0731-52379500

2021年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__B、D、E类岗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pdf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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