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要求,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通过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笔试、考核、体检,确定体检合格人员(其中含公费师范生14名)进入考察。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将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部分:考察安排
一、考察时间
2021年8月4日-8日
二、考察内容
(一)审查考察对象的年龄、学历、所学专业、资质证书、工作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等报名资格,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师德修养)、工作能力、工作实绩(或在校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三、考察方式
电话访谈、函调及审核人事档案
四、考察程序
(一)审查考察对象本人人事档案、相关证件原件;
(二)审查考察对象目前所在工作单位或学校出具的对个人德、能、勤、绩等方面的鉴定表(单位加盖公章)和考察登记表;
(三)电话访谈考察对象本人,核查考察对象基本情况;
(四)电话访谈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毕业院校有关人员,核查考察对象德、能、勤、绩等方面总综合表现情况;
(五)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提出考察结论。
五、考察资料准备
(一)考察对象本人人事档案;
(二)考察对象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资格证件;
(三)请考察对象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鉴定表》与《考察登记表》(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鉴定表》需到单位(或毕业院校)填写鉴定,由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四)考察对象现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
(五)考察对象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考察对象户口所在街道或乡镇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以上材料请于8月10日前交长沙高新区教育局人事处(长沙高新区麓谷大道662号长沙软件园C408)第二部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考察对象及有关人员在往返途中,请戴好口罩,做好自我保护,尽量乘坐私家车,注意个人卫生,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二、考察对象请务必按期将考察所需资料提交至长沙高新区教育局人事处。提交资料时,听从安保、疾控人员安排,保持1米以上距离依次接受身份验证和体温检测,并向查验人员出示居民电子健康码、24小时以内的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
三、有以下情况者须按要求参加考察有关活动:
(一)居民健康码为红码、黄码和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的认定以各省言网发布的最新消息为准)的人员必须按长沙市疫情防控政策执行,具体政策咨询电话:0731-88995524。
(二)居民健康码为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的认定以各省言网发布的最新消息为准)的考生须提前到定点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并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参加考察有关活动。
(三)曾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现已痊愈的人员,须提供出院证明、核酸检测结果、解除隔离告知书参加考察有关活动。
(四)前14天有出境史,或曾被集中隔离的人员,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解除隔离告知书和隔离期间的核酸检测结果参加考察有关活动。
(五)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被卫生健康部门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人员,须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解除隔离告知书(隔离观察满14天)参加考察有关活动。
(六)参加考察有关活动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七)参加考察有关活动的人员须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咳嗽、打喷睫时用手肘或纸巾捂住口鼻,使用过的口罩必须投入指定的废弃口罩垃圾桶。
(八)有以上1-5类情况之一者,请于8月4日前主动报告长沙高新区教育局,隐瞒不报者将依法追究责任。联系电话:0731-88982764。
第三部分:其它注意事项
(一)考察有关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来代替)、笔试准考证、电子健康卡绿码(现场手机出示)、24小时以内的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现场手机出示)参加考察有关活动。
(二)请考察对象在现实表现证明落款处注明现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毕业院校有关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配合做好考察联络及有关工作。
咨询电话:
长沙高新区教育局:0731-88982764监督电话:
长沙高新区纪检监察审计局:0731-88995264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0731-88995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