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小学创建于兴新学热潮中的1902年8月,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这里名师荟萃,人才辈出,一批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在这里学习、工作和从事革命活动。毛泽东、何叔衡相继在一师附小担任主事,谢觉哉、李维汉、肖三等同志也曾在这里任教,任弼时、毛泽民、毛泽覃、陶峙岳等同志是我校的校友。
长期以来,学校始终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营造高品质教育。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岗、全国中小学科研兴校示范基地、教育部国培计划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实践基地、湖南省文明校园、湖南省芙蓉标兵岗、湖南省五星级红领巾示范学校、湖南省模范教职工小家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8个;招聘计划8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nfnu.edu.cn/)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9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登陆http://rczp.hnfnu.edu.cn:9003/ZP(ZP为大写字母),进入招聘系统注册用户名后详细阅读应聘须知,填写报名信息,并分类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等。2021年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将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试教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7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时事政治、教育理论理念和教育实践及案例分析水平,总分100分。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人员。试教采取片断教学的方式,主要测评试教人员的专业素养、教学技能水平以及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等,总分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含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各环节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实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228215(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
0731—82193765(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小学)
举报电话:0731—88228206(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监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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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小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b.xls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21年7月16日